人事处是在学校领导下,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,建立和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,科学调配人力资源、制定师资发展规划,负责学校人事、劳资和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等的职能部门。 主要职能如下:
1.落实党和国家、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,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;
2.协助校领导制定学校人力资源配置方案和师资队伍建设等规划;
3.组织对人才引进、薪酬管理、师资管理等高等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事务研究,开展学校人才引进、薪资改革及师资水平提升工作;
4.制定与实施学校岗位编制、经费预算、工资补贴、社会保险等政策;
5.制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、岗位聘用政策,管理专业技术职务、职员职级、工人等级的晋升;
6.组织开展教职工职业发展与业务提升培训,选拔与培养中青年骨干;
7.组织实施劳动纪律检查与管理及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工作;
8.落实人员的入职、退休、辞职、岗位调整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
9.管理和维护人事信息,提供各类人事信息查询、统计分析及数据上报;
10.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检查、评估工作等;
11.落实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